近日,重慶市發展改革委、重慶市衛生健康委印發《重慶市全國嬰幼兒照護服務示范城市創建活動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
《實施方案》指出,以滿足人民群眾對嬰幼兒照護服務的需求為目標,以普惠服務為重點,通過組織開展示范城市創建活動,發揮輻射引領作用,創新管理體制,健全服務機制,形成一批可復制、可推廣的典型經驗,探索一批切實管用的政策舉措,調動社會力量的積極性,多種形式開展嬰幼兒照護服務。到2025年,多元化、多樣化、覆蓋城鄉的嬰幼兒照護服務體系基本形成,全市每千人口擁有3歲以下嬰幼兒托位數不少于4.5個。
《實施方案》明確,創建活動2年為一評選周期,每一周期評選出的全國嬰幼兒照護服務示范城市不超過4個,對已命名的示范城市,符合條件的繼續保留命名。有效期出現不符合示范單位情形的,按規定撤銷榮譽稱號且不得參與下一周期申報和評選。
《實施方案》要求,創建單位必須滿足建立區縣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工作領導小組或聯席會議制度;制定區域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整體解決方案或中長期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每千人口擁有3歲以下嬰幼兒托位數、托育機構備案數量、3歲以下嬰幼兒入托率等達到或優于全市平均水平3個基本條件。
《實施方案》提出,建立托育服務機構運營補貼制度,承擔國家、市級研究課題,公開發表學術研究成果,區縣工作經驗獲得國家、市級有關部門通報表揚、表彰獎勵、經驗交流或國家級主流媒體宣傳報道等可獲加分。創建成功被命名為全國嬰幼兒照護服務示范城市的區縣,在計劃生育項目績效考核、項目申報、資金分配等方面予以傾斜,并按照市衛生健康委督查評價有關規定予以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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