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督促國內嬰幼兒配方奶粉生產企業落實質量安全責任,保障國內市場上嬰幼兒配方奶粉產品的質量安全,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于前不久出臺了《嬰幼兒配方乳粉生產企業監督檢查規定》。
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規定明確嬰幼兒配方乳粉生產企業責任:
以生牛乳為原料的企業,應當具有自建自控奶源基地,并逐步做到生鮮乳全部來自企業全資或控股建設的養殖場且質量合格;
應當嚴格執行原料乳粉、乳清粉批批檢驗,確保原料質量安全;
嬰幼兒配方乳粉生產企業應當建立并落實不安全嬰幼兒配方乳粉召回制度;
應當建立消費者投訴處理制度,認真落實嬰幼兒配方乳粉先行賠償責任;
應當制定食品安全事故處置方案,定期檢查各項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
應當建立完善產品可追溯制度和電子信息記錄系統,實現產品全程可查詢、可追溯;
應當妥善保管所有與嬰幼兒配方乳粉相關的原輔料采購、生產、檢驗、銷售等可追溯性原始記錄,至少保存2年等。
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要求,全國各地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務必要督促企業認真貫徹落實,并且于明年5月31日前整改落實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