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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在購買深圳市澳妍食品有限公司或該公司指定代理經銷商所銷售的澳妍牛初乳時會發現,在產品的正面右下側有一個形狀類似袋鼠的標志,很多父母可能不知道是什么意思,下面就給大家介紹一下。
“袋鼠圖形”證明商貨標(以下簡稱“圖形商標”、“商標”)于1986年由澳大利亞政府創作,用以促進澳大利亞本國制造的產品在本地和出口市場銷售。
2002年,澳大利亞政府將該圖形標轉讓至澳大利亞制造宣傳有限公司(Australian Made Campaign Limited,一下簡稱“AMCL”)。AMCL是一家由澳大利亞競爭與消費者委員會(以下簡稱“委員會”)及其網絡會員----國土商會于1999年成立的非盈利性公共公司。
根據AMCL最初的管理規則,該圖形商標主要用在那些根據《1974年商標法條例》規定通過雙重符合性檢測的產品!1974年商標法條例》對標有“澳大利亞制造”的商品給于某些特定法律保護。
2007年,變更持有人后的的該圖形商標與聯邦政府新推出的“澳大利亞生長”的食物標簽方案相結合,并成為其主要要素。據此,AMCL對于“袋鼠圖形”證明商標的相關管理規則的使用也隨之擴大的在生鮮產品。
未經AMCL的授權,任何人不得使用該圖形商標。
此圖標是對澳妍牛初乳的品質證明,所有使用該圖形商標的商品必須接受符合性檢測,申請人貨被許可人有以為申請進行該檢測,以確定相關商品可以通過使用該圖形商標予以推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