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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食品藥品監管總局、國家衛生計生委、工商總局聯合下發《關于進一步規范母乳代用品宣傳和銷售行為的通知》,《通知》中指出,各地進一步規范母乳代用品宣傳和銷售行為,以確保奶粉行業的規范化。
通知指出,嬰兒配方食品是重要的母乳代用品。監管部門要加大嬰兒配方食品標簽標識的日常檢查力度。嬰兒配方食品標簽標識上,應用醒目的文字標注說明母乳喂養優越性的宣傳標語,不得印有嬰兒圖片,不得使用“人乳化”“母乳化”或類似名詞。
通知指出,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要大力推進母乳喂養。嚴禁醫療機構接受母乳代用品生產經營單位的饋贈和贊助,不得收取回扣、獲取利益。嚴禁母乳代用品生產經營單位在醫療機構做各種形式的推銷宣傳。
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要在認真抓好嬰兒配方食品特別是嬰兒配方乳粉質量安全的基礎上,按照《母乳代用品銷售管理辦法》和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加大嬰兒配方食品標簽標識的日常檢查力度,督促嬰兒配方食品生產企業依法進行標識標注,督促嬰兒配方食品經營單位落實進貨查驗和查驗記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