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悉,為保證嬰幼兒配方乳粉的質量安全,陜西省決定將從2014年4月至12月在全省開展藥店試點銷售嬰幼兒配方乳粉工作。
陜西省食藥局通知中明確表示,本次藥店試點銷售嬰幼兒配方乳粉要堅持企業自愿與實施專項許可相結合的原則進行。并且將在全省12個地市選取144家醫保定點藥店同時開展試點工作。其中西安市30家,寶雞和咸陽市各20家,韓城市和楊凌區各2家,其它地市各10家。
通知中還明確規定,申請參加試點的藥店應當具備五個方面的條件:一是符合食品流通許可規定的條件;二是藥店管理規范,質量管理制度健全且能夠嚴格落實,無因經營假冒偽劣藥品等商品被有關監管部門處罰的記錄;三是具有相應經營環境和100平方米以上營業面積,具備10平方米以上專區銷售嬰幼兒配方乳粉的經營環境、條件和設施;四是具有提供食品安全消費專業指導的人員和能力;五是經營規模較大,服務能力較強,在當地具有良好的社會信譽和影響力,連鎖藥品經營企業優先考慮。
據陜西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乳制品及飲品監管處工作人員介紹說,試點企業向所在地縣(區)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提出書面申請,按照食品流通許可管理規定的許可條件提交相關材料,并提供縣(區)食品藥品監管部門針對試點條件中無違規記錄的相關證明材料后,由縣(區)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審查許可后,市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核準試點藥店資格并報省局乳制品及飲品監管處備案。
陜西省食藥品局要求加強對對試點藥店的監管,對已取得嬰幼兒配方乳粉流通許可的藥店監督其實行專區專柜銷售,設立提示牌注明“嬰幼兒配方乳粉銷售專區(或專柜)”并設立專門區域單獨存放庫存的嬰幼兒配方乳粉。并且監督藥店還要配備專業人員,藥店專業人員須經過嬰幼兒配方乳粉相關管理法律法規以及嬰幼兒科學喂養知識培訓,具有對消費者進行專業指導和提供幫助的能力。
此外,監督藥店必須要參照《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建立健全各項管理制度,按照“誰銷售、誰負責”的原則對消費者進行賠償。從購進、儲存,到銷售嬰幼兒配方乳粉都要嚴格規范其行為;建立起先行賠償和追償制度。督促藥店要加大對進貨源頭的把關和經營過程控制,達到從根本開始保障經營的嬰幼兒配方乳粉的質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