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是指為滿足進食受限、消化吸收障礙、代謝紊亂或者特定疾病狀態人群對營養素或者膳食的特殊需要,專門加工配制而成的配方食品,包括適用于0月齡至12月齡的特殊醫學用途嬰兒配方食品和適用于1歲以上人群的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
2016年3月10日,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發布了《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注冊管理辦法》,并將于2016年7月1日正式實施。辦法結束了我國特醫食品沒有相關標準的尷尬局面。
2016年6月30日,就在辦法即將實施的前一天,國家質檢總局又發布公告稱,給予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注冊管理過渡期:2018年1月1日前,經批準在我國境內生產或向我國境內出口的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可銷售至其保質期結束。
特殊配方醫學用途嬰兒配方奶粉(特殊配方奶粉)是特醫食品的一種,國內市場常見的主要有無乳糖配方或低乳糖配方奶粉、乳蛋白部分水解配方奶粉、乳蛋白深度水解配方或氨基酸配方奶粉、早產/低出生體重嬰兒配方奶粉、氨基酸代謝障礙配方奶粉、特殊代謝性疾病配方奶粉等等。雖然其需求不大,市場小,但由于之前我國尚沒有生產許可審批細則,乳企無法生產,允許進入國內的特殊配方奶粉品種又極其有限,致使國內銷售的國產和進口特殊配方奶粉仍然不能完全滿足市場需求。希望《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注冊管理辦法》能夠規范特殊配方奶粉和特醫食品的生產,給有特殊需求的消費者帶來福音。
食藥監總局關于給予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注冊管理過渡期的公告
(2016年第119號)
《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注冊管理辦法》(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令第24號)自2016年7月1日起施行,為保障國內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的正常供應,現就給予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注冊管理過渡期公告如下:
2018年1月1日前,經批準在我國境內生產或向我國境內出口的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可銷售至其保質期結束。自2018年1月1日起,在我國境內生產或向我國境內出口的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應當依法取得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注冊證書。
特此公告。
食品藥品監管總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