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國首部食品安全治理藍皮書由人民大學食品安全治理協同創新中心發布。這份報告指出,食品安全治理中仍存在“九龍治水”、標準不一的局面,“毒豆芽”案件即典型例證。
近年來食品安全事故頻發,藍皮書評選了六大事故,包括恒天然“毒奶粉”、沃爾瑪狐貍肉、匯源安德利“爛果門”事件、臺灣地區地溝油、美素麗兒奶粉造假案、上海福喜事件等。
中國現有關于食品安全的法律雖然數量較多,但大多是不同部門在不同時期制定和頒布的部門立法、分段立法、分散立法,相互交叉重復、缺乏銜接甚至沖突嚴重,許多與食品安全相關的標準制定修改時間也滯后嚴重。藍皮書建議盡快建立《食品安全法》基本法地位,并加快該法修訂速度,與時俱進修正和豐富其內容。
在食品安全標準工作進展方面,藍皮書透露計劃在今年底完成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食品衛生標準、食品質量標準以及行業標準中強制執行內容的整合工作,形成標準框架、原則與國際食品法典基本一致。截至去年12月,已有190余項初步完成整合的標準正在公開征求意見,并已完成50%以上工作任務。
藍皮書揭示出當前我國食品安全治理在主體、機制、環節及法治保障等方面取得的成績和存在的問題,對于進一步健全食品安全治理體系、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實現食品安全治理法治化、培育傳承食品安全文化有一定的借鑒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