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6月22日)起,美國食品及yaowu管理局(FDA)于2015年6月通過的一項最終規則正式生效。該規則修訂了關于嬰兒配方奶粉營養規格及標簽的規例,要求必須把硒加入所需營養清單,并訂立嬰兒配方奶粉最低及最高的硒含量。
該消息來自于國家質檢總局官網,消息稱,《美國食品、藥品及化妝品法》規定嬰兒配方奶粉必須含有29種指定營養,并為各種營養訂立最低含量水平,也為其中9種營養訂立最高含量水平。FDA最初為嬰兒配方奶粉訂立營養規格時,未有把硒列為必要營養。其后,硒被認定為一種必要營養,遂于今年6月決定把硒列入所需營養清單,并規定嬰兒配方奶粉須標明每100千卡的硒含量。同時要求嬰兒配方奶粉的最低及最高硒含量分別為2.0毫克/100千卡和7.0毫克/100千卡。
繼1989年美國醫學研究所發現硒是嬰兒生長的必需元素之后,美國奶粉生產商開始往奶粉中添加硒。硒可對抗機體的氧化應激并有助調節甲狀腺激素。目前美國市場上的所有嬰兒配方奶粉均含硒。國內市場上,目前大多數的嬰幼兒配方奶粉的營養元素表中,含有“硒”元素。
公開資料顯示,缺硒是發生克山病的重要原因,缺硒也被認為是發生大骨節病的重要原因。大骨節病是一種地方性、多發性、變形性骨關節病。它主要發生于青少年,嚴重地影響骨發育和日后勞動生活能力。過量的硒可引起中毒。表現為頭發變干變脆、已易脫落,指甲變脆、有白斑及縱紋、易脫落,皮膚損傷及神經系統異常,嚴重者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