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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嬰幼兒奶粉新規征求意見:不得標“益生菌、益智”等字

            2017/2/2 9:44:12

            據國家食藥監總局網站消息,國家食藥監總局在1月26日發布《嬰幼兒配方乳粉產品配方注冊標簽規范技術指導原則(試行)(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征求意見稿提出,商品名稱不應包含冠軍、天才、益智、聰明、益生菌等詞語。

             

            嬰幼兒配方乳粉標簽是指依附于產品最小銷售包裝上的文字、圖形、符號及一切說明物。征求意見稿明確,嬰幼兒配方乳粉的標簽應與產品配方注冊內容一致,應真實規范、科學準確、通俗易懂、清晰易辨,不得含有虛假、夸大或者絕對化語言。

            征求意見稿指出,商品名稱不應包含虛假、夸大、違反科學原則或者絕對化的詞語,如超級、博士、冠軍、天才等;不應包含涉及預防、治療、保健功能的詞語;不應包含明示或暗示具有益智、增強抵抗力或者myil、bhcd等功能性標書,如益智、聰明、益生菌等。

            征求意見稿指出,通用名稱根據產品適用月齡應為“嬰兒配方乳(奶)粉(0—6月齡,1段)”、“較大嬰兒配方乳(奶)粉(6—12月齡,2段)”、“幼兒配方乳(奶)粉(12—36月齡,3段)”。

            征求意見稿要求,嬰兒配方乳粉標簽中應標明:“對于0—6月的嬰兒最理想的食品是母乳,在母乳不足或無母乳時可食用本產品”;較大嬰兒配方食品應標明“須配合添加輔助食品”。如標注生乳、原料乳粉來源的,應當如實標注具體來源地或者來源國。

            編輯:琴琴 標簽:嬰幼兒奶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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