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一直沒有變化的床標準現在已發生重大修改。由于近年來床的召回數量不斷攀升,促使ASTMInternational(美國試驗與材料協會)對標準尺寸床標準(ASTMF1169)和非標準尺寸床標準(ASTMF406)進行了修訂。2010年夏天,通過與美國消費品安全委員會(CPSC)合作,ASTM發布了新的更為嚴格的床標準,旨在提升床產品的質量和安全性,減少危害事件的發生。
2010ASTM床標準較之前發布的2009ASTM床標準更為嚴格,包含以下幾項重大變化:
增加了床底板的破壞強度測試
將標準尺寸床四邊板條強度要求提高至前所未有的80lb(比ASTMF1169-09標準尺寸床的56.2lb有大幅提升)
增加了床側面耐久性測試
防止部件組裝錯誤的要求
增加了對床附件的要求,如與床接連的搖籃或尿布更換臺的要求
對帶可升降側邊的標準尺寸床的禁令繼續生效(延用2009ASTM床標準的相關規定)
同時,鑒于床召回事件再創新高,美國消費品安全委員會(CPSC)也正在修改現行的聯邦床法規。CPSC決定采納2010ASTM床標準的部分內容并適當修改,然后作為美國的強制性法律,納入美國聯邦法規(CFR)。2010年7月,美國發布了有關床的法規提案(16CFR1219和16CFR1220),這項提案有望在2010年底獲得通過,成為聯邦法規,并在2011年7月前(或更早)成為強制性法規。除采納ASTM2010版本的床標準的多項修改之外,新的聯邦法規的變化是將在美國禁止銷售帶升降邊的標準尺寸床。由于CPSC傾向于對床實施既往追溯(不合格的產品,不論生產時間是何時,都有可能被召回),所以生產商和零售商必須盡快采取措??評估,以確保符合聯邦法規提案的要求。